研祥智能<08285> - 業績公告 (第三季,2006,摘要)
深圳市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 10/11/2006 公布:
(證券代號: 08285 )
年結日 :31/12/2006
貨幣 :人民幣
核數師報告 :不適用
第三季度 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審核委員會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01/01/2006 由 01/01/2005
至 30/09/2006 至 30/09/2005
RMB'000 RMB'000
營業額 : 196,959 161,351
營業盈利/(虧損) : 58,508 33,075
財務費用 : (70) (193)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55,576 30,230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83.84%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 人民幣 0.054 人民幣 0.029
攤薄 (元) : 不適用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55,576 30,230
第三季度股息 (每股) : 無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第三季度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股息應付日期 : 不適用
(-) 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 包括首尾兩天)
公司代表
深圳市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李聲揚
職位 : 公司秘書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
(「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
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
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 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概無
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損失而對
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上市日期
本公司股票已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創業板(「創業板」)上市。
2. 編製賬目基準
未經審核季度業績已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並包括香港公認會計原則)及按照香港公司條例及創業板上市規
則之披露規定編製並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財務報表所用者一致。未經審核季度業績根據歷史成本慣
例編製。除特別說明,本未經審核季度業績以人民幣呈報並以人民
幣千元呈列。
3. 營業額
2006 2005
營業額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產品銷售
EIP 板級產品 108,485 88,687
EIP 殼級產品 83,018 67,655
遙距數據模組 5,456 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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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營業額 196,959 16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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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稅項
本公司位於深圳經濟特區,因此應繳納15%之企業所得稅。根據中國
相關所得稅法規,本公司自首個錄得應課稅溢利年度扣減承前稅損虧
損後起的兩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並於其後三年獲得稅項減半優惠。
本公司作為高新技術企業,已於二零零四年向深圳市地方稅務局申
請於深圳企業稅收優惠待遇屆滿後五年享有50%所得稅減免並於二零
零四年成功申請額外三年之50%所得稅減免直至二零零六年。
本公司屬下分公司位於國內不同城市,彼等之應課稅溢利按33%的稅
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本集團位於深圳經濟特區之附屬公司,可自首個獲利年度起享有兩
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並於其後三年獲得稅項減半優惠,而本集團
位於上海之附屬公司於本期內並無課稅溢利﹐故財務報表並無就此
作出撥備。
5. 每股盈利
截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之每股基本盈利,乃按股東應佔溢利
約人民幣55,576,000元 (二零零五年:人民幣30,230,000元)及期內
已發行之1,027,620,000股(二零零五年: 1,027,620,000股)計算。
由於期內並無攤薄的事宜,故並無呈報截至二零零五年及二零零六
年九月三十日止之每股攤薄盈利。
於期內用作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數目因二零零六年五月三十
日股東週年大會批准派發紅股而作調整。
6. 股息
董事不建議派發截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之股息 (二零
零五年﹕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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